詳細報導內容https://market.ltn.com.tw/article/10176
(自由時報2021年3月20日) 因土地資源有限,鄉鎮公墓採輪葬方式,七年後仍需起堀,遷入靈骨塔。 但是塔位都是「租」的,當建物不堪使用,靈骨若無子孫出面再辦理遷葬處,就會被依法「拋灑」! 有部分將親人霊骨安奉於宗祠,但因為產權不明確,造成各種糾紛,或遇土地開發案需被迫遷移,造成後代子孫極大的困擾! 為徹底一次解決上述問題,公辦民營的福祿壽園區,開發出新型式火化土葬區,使用者持有土地所有權狀、墓穴使用權狀,園區並成立墓園管委會,長期維護優美環境並提供家屬各項服務。 靈骨安奉「百年大厝」子孫永永久久沒煩惱! 福祿壽生命藝術園區 037-731-777 評論已關閉。
|